林宥嘉 我不是當偶像的料

採訪撰文/陳瓊妤 服裝/關婷玉 化妝/Doris Cheng(Dior) 髮型/Sandy(Hair Culture) 攝影/Anew

高雄出生,屏東長大,20歲那年,林宥嘉得到選秀節目第一名,改變他的人生,也搬進台北這座大城。以前自許為 rocker 的他,成名後也經歷過走到哪都要為代言產品扭屁股的彆扭期,還好關於要做假面偶像還是實力路線的掙扎沒有太久,唱片公司也保留他對媒體非常直率生猛的發言。自認沒有手長腳長、也沒長鬢角,臉不夠俊美,但一講起音樂就淘淘不絕,唱的歌曲都很有意思,歌聲也越來越有自己的樣子,雖然他說自己不是當偶像的料,但他的實力,早就吸引許多追隨者。

林宥嘉不說話的時候看起來還是可愛的男生,口中的話卻字字句句都在反高潮:看到自己的 blog 瀏覽人數破表他心生不滿;以及引用村上春樹書中的一句話之後大喊著,「很不喜歡引經據典耶,這樣就輸了!」;還有將私下創作視為茁壯自己的養分絕不發表外,還是為了將來死後,不甘心大眾看到的林宥嘉只是媒體上定義的樣子。他邊走邊唱,甩掉包袱,這麼擅於批判的林宥嘉,第二張專輯《感官世界》,終於唱的不那麼陳奕迅。從唱片包裝到攝影風格,他不賣青春臉孔,不穿看起來很厲害的打歌服,甚至沒有一張照片是正臉睜開眼睛的,就像他一直希望的,聆聽我的聲音,美妙的音樂,謝謝你愛我,但請不要來打聽我的底細。

創作不是為發表 是要養好自己面對大家
我自己私下有創作,但那是為了紀錄我自己,不想放到檯面上,缺乏靈魂時唱歌,覺得很像執行任務,如果把自己這部分的養分養足了,就覺得有熱情,感覺自我才是完整的,才不會自卑,創作對我來講就像是拯救自己,把自己養好再來面對大家。去年我開始彈吉他,後來開始寫歌主要是因為自卑,以及有個朋友過世了, 我有點害怕如果有天我過世了,電視新聞出現一行跑馬寫著「林宥嘉,代表作是《神秘嘉賓》,星光班第一名」……這些,那我會很不甘心,不希望大家以後因為媒體的印象定義我是誰,我希望是自己力量讓大家看到我是誰;這些紀錄就像是自己打造的房子,當有天我不在了,大家進入到這房子來可以感受到我,這比直接媒體列一張表說他這人是什麼樣的人,還要更明白直接。

我現在也不寫網誌這些,因為大家都搞錯了,我寫網誌不是要當公眾人物,我只是要私人空間跟親朋好友分享,後來無可避免,人家關心你就會找到,就會有回應文,覺得很…不喜歡這種感覺;當你看到當日瀏覽人數是兩千、三千、五千……之後變成五萬,我覺得好誇張喔,覺得被入侵了,覺得你們來我家都不用敲門就對了,我有說要讓你們進來嗎,開始很多心理層面的糾葛,後來想說乾脆讓它放到變廢墟吧,就不管了。我就想要自由自在,才低調嘛,朋友叫我用另個帳號這樣沒人知道我是誰,但我不想,我不喜歡這樣多餘的事情,這明明是我地盤,我還要為這種事情逃跑,就想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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