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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是最好的自我增值期!多多發掘生活的樂趣,等到有另一半的時候,會更加遊刃有餘

不用再羨慕別人成雙成對,日子過得甜蜜又浪漫,作家七天路過在《在孤獨的日子裡我選擇不當過客》書中,告訴你:其實單身也很好。

文/七天路過《在孤獨的日子裡我選擇不當過客》、出版社/遠流出版 Photo/IMDB、Pexels、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遠流出版

單身是最好的自我增值期!多多發掘生活的樂趣,等到有另一半的時候,會更加遊刃有餘

單身那年,我跟自己談了一場戀愛

最近經常被知心好友問起:「有沒有遇到那個對的人?」

我突然想起了「對的人」這個標籤,最近好像也在別的地方看到過。

我曾經在某個網站寫過一個回答,是對於「人生一定會遇到對的那個人嗎?」的。

「弗洛姆在《愛的藝術》中提到,愛是一個能力問題,而並不是對象問題。自由戀愛的方式大大提高了人們對所愛對象的重要性,而不是關注愛本身的作用意義。所以我建議不必糾結於要等到某一個對的人。而且有沒有一種可能,我們這一生中要等到的最重要的人,其實是自己?」

活到現在,談過幾段零零碎碎的戀愛,在婚禮現場聽過真摯的愛情宣言,恨不能下一秒就成了誰的新娘;也見證過分手的鬧翻現場,兩個人一反往日的親密面孔,用最惡毒最無情的語言針鋒相對。曾經的軟肋失去了鎧甲,句句入骨,旁人聽起來都覺得鮮血淋淋。

我曾經把感情看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曾經因為沒有人愛而在深夜痛哭,然後想一個理由繼續去相信愛情。雖然知道愛情會兩敗俱傷,卻仍舊像楊千嬅唱的那樣:「沿途紅燈再紅,無人可擋我路,望著是萬馬千軍向直衝,我沒有溫柔唯獨有這點英勇。」

但是今年格外特別,或許是因為換了工作之後整體狀態有了改進,從合租搬進了自己的小房間,和好朋友一起經營的公眾號也在穩步前進著,自己寫稿看書,偶爾跟小姐妹們吃吃下午茶,年度五個城市的旅行計劃已經順利完成,愛情、「對的人」,好像一下子在我的生命裡都放到了「自我」的後面。

在單身這一年,我談了一場有史以來最好的戀愛,是和我自己的戀愛。

身為一個每年一定要自己旅行一次,能自己一個人搬家、換水、吃火鍋、去醫院的資深單身人士,我深深體會過這個世界對單身的惡意。

我每次一個人去吃火鍋,服務員都會笑意盈盈地過來問我:「小姐您幾位?」

「一位。」

「只有一位嗎?」雖然這不過是句客氣的服務用語,但是我會莫名覺得有種被審視的感覺——「原來真的有一個人來吃火鍋的人啊。」

此時我就會忍不住聯想到海底撈會在獨自來吃飯的客人對面放一個絨毛玩具,也是非常有人情味的行銷方式了。

一般週末我會自己去逛書店,甚至勾勒了一幅帝都書店地圖,一個一個地找過去,算是我給自己生活的驚喜與獎勵。

我還新養了一隻貓,每天早起跟貓打招呼,表示愛意,甚至連朋友聚餐也會不好意思地提前退場說要回去餵貓。有些生活的樂趣,真的不是只有戀人才能帶給你的。

來不及去遠方,多看書多看電影也是種良性補充,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單身是最好的增值期。

只有在獨自一個人的時候發掘愈來愈多的快樂,才能在兩個人的時候更加遊刃有餘。

到了單身第三年的時候我終於理解了《生活大爆炸》裡謝爾頓說的那段話:「人窮盡一生追尋另一個人類,共度一生的事,我一直無法理解,或許是我自己太有意思,無須他人陪伴,所以,我祝你們在對方身上得到的快樂,與我給自己的一樣多。」


曾經,看到那種為一個人要死要活的感情覺得真摯又動人,心想著這也是性情中人;哪怕是愛不到這個人,也仍舊會為對別人擁有的無限愛意表達敬佩。

現在,學會看到愛的徒勞。哪怕你用盡赤誠或技巧,對方還是會有不愛你的可能。

也不是說只要發現對方不喜歡就立即放棄,立刻飛奔到下一個目標;只是在你想要孤注一擲去堅持的時候,想一想:你最後想要的,是不問結果地付出後無怨無悔,還是一定要愛到這個人。

愛情裡可以有真心和執念,但不能全是執念。愛情最重要的,還是要及時停損、分清利弊。

有一種女生是令人羡慕的:她們堅韌,不管在哪裡,總能發出自己的光芒;她們聰明,知道怎樣的東西適合自己,包括愛情;她們自律,想要的就靠自己的能力去得到。

在我的心中,我的好朋友陶瓷兔子就是這樣的女生。她曾經跟我說過她的愛情觀:「這世界又不是只有愛情。對於大多數人來講,只要有點上進心都會愈活愈好,愛情的發生只是必然結果而不是目的。我覺得女孩子成熟的一大標誌,是在愛情裡也有理智。」

時代在往前走,愈來愈多精彩的人生和獨立的人格呈現在時光長河之中,傷春悲秋、為愛癡狂的畫風已不適用於這一代人。

我們常常會愛上那種遠遠望著都會發光的人,或許是少年般瀟灑不羈的,或許是得體又有趣的,總之他會是人群中不同凡響的存在。

我也沒有例外地喜歡過這樣一個男生,拿出十二分的心意去待他。只有靠近他、被他肯定,才能覺得他身上散發的光也照亮了自身。所有相處的日子都鬆弛得近乎天然,也有過想被對方體貼照顧的心意。

沈佳宜在《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中說過:「愛情最好的時候,是在曖昧的時候。因為那個時候我們都在扮演對方需要的那一類人。」

可是當大家相處過一段時間,彼此都露出了更為本真的心性之後,我才意識到,對面的他,大概永遠愛自己超過愛別人吧。對於他來說,自己的事情和節奏是最為重要的,哪怕是我生病了想要他陪伴,也只能按照他既定的節奏往後排。可是對我來說,陪伴也是很重要的。

兩個同樣想要別人妥協和照顧的人,終究會離告別更近,離相愛更遠。

他說:「希望你找到對你更好的,別難過。」

我理智又克制:「我不會難過的,因為我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

擦擦眼淚,我學會了頭也不回地向前走,因為已經把頭扭斷了。這個人也許很優秀,但他並不適合我,也無法跟我繼續走完剩下的路。

愛情最令人心碎的,不是你愛錯了某個人,而是你從頭到尾,都沒有愛對人。你愛的那一類人,或許你根本搞不定他,而且他也根本不適合你。

你喜歡獨立,連對方給夾菜都覺得黏膩,但卻選擇了一個爸爸風的巨蟹座。

你喜歡陪伴,覺得禮物比不上他在你身邊,紅包比不上他在你身邊,但卻選擇了一個來去如風、鍾愛自由的射手座。

愛情最無奈的不是愛而不得,而是得到了之後,無論再怎麼努力再怎麼辛苦,都無法在一起。

然後有一天你突然明白,你愛的僅僅是他身上的光芒,你誤以為靠近他的時候,自己也會變得閃閃發亮。

年輕的女孩男孩們總以為把自己獻身給愛情,就不用處理「自我」這件事了。

當你沒有選擇的時候,你才會拼盡全力地把生活的意義訴諸愛情,渴望它能夠成為你平淡生活裡的唯一閃光點。

可是現在,我們有大把時間,可以去旅行開闊眼界、可以去看書博聞強識、可以去報個證照班投資自己,為什麼非要心甘情願地去不合適的人生命裡當個配角?

我愈來愈覺得,做為一個獨立的個體,首先要找到自己的目標,才不會將自己的生命依附於他物,才不會輕易被他物擊碎整個人生。

我在知識網站看到了一篇很喜歡的文章,是作者達達令寫她小阿姨到了三十歲才找到真愛的平淡故事。結尾處她說:「相比談戀愛這件事情,我最希望自己三十歲以前能收穫到的禮物是什麼?我的回答是:找到自己的社交圈子、興趣愛好,以及有對抗孤獨的能力。最後一點,我會誓死追尋。」


作家蕭伯納說過一句俏皮話:「該單身的單身,該結婚的結婚,反正你們最後都會後悔。」

任何一種生活都有其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但關鍵在於,這種生活是不是我主動選擇的。

根據研究表明:在美國,二○一六年二十五歲及以上未婚人士與已婚人士的比例是一九六○年的兩倍多。成年後,人們更長的時間裡是處於單身的狀態。那些婚姻生活帶來的所謂的巨大益處,比如健康、長壽、幸福等,都是被極端誇大的,或者是完全錯誤的。

在日本二十到二十四歲男性的獨居單身率是94 .2%;二十五到二十九歲的比例為71.1%;到三十歲的男性仍有近一半保持獨居單身。

愈來愈多的人開始知道:單身生活也可以過得充實而有意義,這將導致保持單身愈加成為一種真實可行的選擇。與此同時,更少的人會出於逃避單身生活、或迫於周圍的壓力而去結婚,他們選擇結婚僅僅出於本心。

如果主動選擇單身的趨勢持續下去,將來的人們會有更多機會去追求最適合他們自身的生活,而不是過一種被要求或強加於己的生活。

歸根結底,單身只是一種生活狀態而已。無論你處於怎樣的年齡層,都不要放棄對愛的信念,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對自我的追求。

願你一個人,得體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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