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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菁專欄】前男友的禮貌

我不想和你當朋友,是因為兩人作朋友的基礎與投契根本不存在,難道我沒有挑選朋友或不回簡訊的權利嗎?難道不和前男友當朋友就是恨著他嗎?

Text/李維菁 Photo/網路

【李維菁專欄】前男友的禮貌

除夕夜裡,不,大年初一凌晨,手機突然出現了二十年前的男友簡訊:「我知道你一定到現在還恨著我,都過這麼久了,我希望你快點放下吧好不好……」莫名其妙又不知所以然,參雜著一點類似被陌生人騷擾的感覺,還憂心新年第一通簡訊是這樣內容,會不會觸了霉頭給帶來不吉之兆。他有事嗎,精神出了狀況?但我想幫他嗎?不,我不想,這麼多年沒交集沒連絡,現在的我根本不算認識他了。

可是我覺得被冒犯。剛剛看到簡訊,從迷糊睡意中升起的那有點不舒服又曖昧的感覺是什麼,五分鐘後逐漸清楚了:我覺得被冒犯。二十年不連絡,換句話說我人生的絕大部分跟你都沒有關係,憑什麼裝熟來教誨?憑什麼覺得自己重要到覺得別人會長年恨著你?憑什麼覺得想發簡訊就可以發簡訊過來,不需考慮時間早晚、禮節分寸,就憑著二十年前曾經交往過嗎?

事實上,我根本不恨前男友哪。不管以前是不是壞蛋,是不是傷害過我,我都很重視珍惜,我也有很多缺點。更因為,我相信當時兩人相愛是真的相愛,而那是我人生的一部分,是我之所以成為今天的我的一個歷程。現在兩人又不相愛,沒有關連,我也完全不想當朋友,不想有任何聯繫。

我不太能理解,為什麼前男友每隔兩三年就發個簡訊來說「我不是你想像的那種壞人,你把我想得太壞,其實我們可以做朋友」之類的。我什麼都沒想啊。我不想和你當朋友,是因為兩人作朋友的基礎與投契根本不存在,思想價值觀不同,情份也了了。而且隨著年紀增長,我非常喜歡自己的交友狀態是朋友數目用一隻手的手指頭就夠數的程度,覺得這樣就足夠。難道我沒有挑選朋友或不回簡訊的權利嗎?難道不和前男友當朋友就是恨著他嗎?

真是傷腦筋哪。
 

突然之間我想起多年前關於這位前男友的一件小插曲。

我剛出版第一本小說的時候,現在想起來那是人生轉捩點之一,有天晚上我去了當時常去的一家咖啡廳,約了朋友見面。走進門後相熟的店主人非常哥兒們地走來逗我:「不錯喔,你真的成為作家了,那桌女客人在看你的書,看得好專心。她去上廁所了,你看那桌上放的就是你的書。」

我很害羞,嘻嘻笑著,推了他一把。店主人說:「等下要不要和那位客人打招呼,她正在看書卻碰到作者,一定很驚喜?」我連忙擺手搖頭跑開,到另一個角落的小桌子坐下。

接下來我和自己的朋友聊,忘了這事。過了一會兒抬起頭,不經意看向那一桌,驚訝得覺得置身鬧劇中。我見到前男友推門進來,一屁股坐在正讀我小說的年輕女生旁,手搭上肩,兩人頭碰頭私語。

我那時才警醒,那桌坐的女孩,其實不是我的小說讀者,那是位和男友一同討論前女友種種的女孩。那男人談論過往慘烈情史的時候,講到了我,而我的作品中必然藏著某種線索,可以用來佐證他所言的過往,而女孩還抱著對前女友的好奇心讀起了書。

幸好我剛剛沒熱情地去打招呼,我趕緊把頭轉開,生怕看到彼此尷尬。

沒禮貌,真是沒禮貌。內容時機都粗魯的簡訊,讓現任女友讀前任女友的小說,都沒禮貌極了。

我多麼希望回憶總是好的,其實多數時候我都將回憶維持得不錯,請不要來破壞我的回憶。世上的前男友們,請多多注意禮貌。



 (photo by Rene Wu)

李維菁
小說家、藝評。著有《我是許涼涼》、《老派約會之必要》、《生活是甜蜜》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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