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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執著「沒有某個人,我就痛苦得要死」,妳都已經把自己活得不像個人了,別人怎麼敢跟妳在一起?

對於過去曾交往的對象和戀情,你走出來需要多少時間呢?無論是否能夠重新開始認識人,或是展開新戀情,請記得不要困在「沒有某個人,我就痛苦得要死」的漩渦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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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執著「沒有某個人,我就痛苦得要死」,妳都已經把自己活得不像個人了,別人怎麼敢跟妳在一起?

在愛情裡,提得起就要能放得下

(能把自己照顧好的快樂女人讓人安心)

我看過許多男女,因為執著於某個特定對象而痛苦不已。 不管這些對象是曖昧不明的、單戀未果的、告白被拒的、喜歡好幾年的、已經分手的、還沒分手的、對方有老婆的、對方外遇出軌的......這些來諮詢的人們都會反覆的告訴我,對方有多糟糕、有哪些條件並不符合自己的理想,但不知道為什麼,心裡就是放不下這個人,即使知道對方有各種缺點、並不適合自己,卻還是想得到對方、希望對方能回過頭來喜歡自己。

不管和對方在一起是開心還是痛苦,就是無法控制自己放下這個人,也無法抬起頭去看看花花世界裡的其他對象。每天的喜怒哀樂都扣在對方身上,只要對方有所回應,就高興個半天,對方反應冷淡,就焦慮不安,甚至茶不思飯不想。 

當人生困在這樣「沒有某個人,我就痛苦得要死」的窘境裡,先不論對方究竟是好是壞、適不適合妳,或你們在一起會不會快樂,在這之前,妳都已經把自己活得不像個人了,別人怎麼敢跟妳在一起? 


還記得前面說過「男人喜歡快樂的女人」嗎?如果妳因為感情而把自己活得一團糟,男人並不會感受到妳很癡情,只會感到很害怕。因為這代表了他們在妳身邊無法自由─如果哪天他想離開了,妳是不是又會變得一團亂,甚至求死求活呢?如果哪天他覺得跟妳相處很痛苦,說出來妳是不是不能接受呢?如果哪天他不在了,妳還活得下去嗎?那這些是不是他的錯呢?他是不是要背負起「害妳痛苦」的罪名呢?

執著,從來都不能讓人在愛裡變得快樂與自由。

我在前一本書曾說過:「感情的重點不是形式,而是內容。如果妳拘泥於一個形式,認為非要某個人用某些方法,妳才能感到快樂,那麼那不叫作快樂,只是不痛了而已;但反過來,如果妳重視的不是形式,而是兩個相處時的氣氛、雙方的感受,那麼即使妳不特別做些什麼,關係都會水到渠成。」

一旦我們執著於某個特定對象,其實就是在跟自己過不去,因為只有和對方在一起妳才會感到快樂,所以妳會願意用各種委屈自己的方法來討好對方,只為了讓這段關係看似有機會繼續。

比起女生最擔心的:「如果對方知道我喜歡他,那他不就不會珍惜了嗎?」更讓人不會珍惜的,就是不懂得珍惜自己,只是執於某個對象的女人。 

「執著」與「愛惜自己」的概念是完全背道而馳的。因為執著表示我們相信:我的快樂非要透過外界的某人、某事、某物才能達成,而非我將自己照顧好、體諒自己、愛惜自己,就能滿足。所以越是執著的人就越難快樂,而越難快樂,在感情裡就越難順遂。 

大部分的人當然也知道執著不好、執著讓自己很痛苦,但問題就是放不下啊!不知道有多少人問過我:「到底要怎麼放下?」這個問題的出現頻率,大概僅次於「他/她在想什麼?」。 

為什麼我們會放不下?為什麼就是很在乎某個人呢?為什麼明知道要往前走、要讓自己前進,但就是無法忘懷呢? 

這個問題的答案,我認為隱藏在妳的「需要」裡。 

早期我們工作室在講解「需要」的時候,會以「想要」作為對比。當時我們認為:「需要是『得到不會開心,但沒有會很痛苦』;想要則是『沒有也無所謂,但有會很開心』。」 

後來我發現這樣的說法並不精確,而且很有可能導致從以前就追蹤我們的讀者和學生,對自己的需要產生罪惡感,所以我決定在這裡推翻自己: 

「需要」並不是什麼糟糕的東西,人只要活著,就會不斷產生各式各樣的需要。例如,活著就需要食物、水、空氣;為了心靈的健康,我們也需要安全感、歸屬感、愛;為了實現自我,就需要自由和貢獻感。 

當需要被滿足,我們就會感覺快樂、幸福;反之,當需要無法被滿足,我們就會難過、失落、痛苦。 

為了創造快樂的生活,理解自己的需要是必須的。只有在清楚知道自己的需要後,我們才能更好地去滿足自己。 

那為什麼說執著藏在需要裡呢?有兩個原因:一,任何一個我們放不下的人,都曾經滿足過我們的某種需要,但我們並不知道那是什麼;二,人們錯把對方當成自己的需要。 

先來講講第一點:

我們會對人產生喜歡或厭惡的感覺,其實與自身的需要有很大的關聯性。如果對方滿足了我們當下的需要,我們就會產生開心的感覺,也會認為對方幫了大忙、很貼心、很溫柔,但如果對方沒有滿足需要,反而還來添亂,我們就會對這樣的行為感到厭煩。 

每個人在每個時刻的需要都不同,但越是不知道如何靠自己足的需要,一旦被他人滿足了,我們就會對對方產生越大的好感。 

但我們不見得能夠明確的意識到對方究竟滿足了自己什麼,只知道跟對方在一起的時候很開心,於是我們就產生了「對方很特別」的錯覺。而這個特別程度,會隨著對方能同時滿足的需要數量而提升。 

我自己也有過這樣的經驗:對方同時滿足了我陪伴、支持、傾聽、關心、成長、價值感、樂趣、接納、照顧、安全感、尊重、信任、重視、溫暖、安全感、貢獻的需要。這數量簡直多到不可思議,而當時的我並不知道「需要」的概念,所以我一直覺得對方是全世界最特別、最重要、最適合我的人,花了很久很久的時間才終於走出來。 

如果我以「真命天女」或「命中註定」的概念去看待這件事,那麼這輩子能不能想得開可能都是個問題。但如果我用「需要」的角度切入,去解構所謂的「特別的人」,事情就會變得很明朗。 

我曾經遇過一個來諮詢的女生,放下速度之快,令我驚訝不已。 

當時她為了喜歡了數個月的曖昧對象的事煩惱不已,心裡明明知道對方不是個誠實的人、又常常搞消失,似乎不是理想的對象,但不知道為什麼,還是放不下對方。

於是我請她列出對方的優缺點,和自己理想的關係形式,然後一個一個與她討論,這男生滿足了她什麼需要,而什麼需要沒有滿足。 

寫到一半,她突然抬起頭跟我說:「我發現,我好像只是想要有個人可以聽我說話,剛好他都回得很快。」我說:「所以他滿足了妳『傾聽』的需要嗎?」她點點頭說:「對。但其實如果我願意等一下的話,其他人也會回我的,好像也沒有非他不可。」 

發現這點之後的她豁然開朗,三天後我就收到她的訊息:「我遇到新對象啦!我又要再去複習一下你的書!」 

還有一次,一個學生因為一直放不下某個對象而感到很納悶,明明對方不帥、也不有錢,還有家室,自己身邊也有其他又帥又有錢還單身的追求者,究竟為什麼無法選擇條件相對好的那一個? 

在聽完她說了一連串的事件後,我問她:「會不會是因為妳覺得對方很重視妳?」她愣了一下,我接著說:「這個人做了很多事,讓妳覺得他很重視妳。另一個人雖然對妳更好,但妳可能覺得他個性就是這樣,並不是因為他很重視妳。」她想了一下,說:「好像真的是耶!原來我需要的是重視喔?好像真的是耶!那我要怎麼辦?」我說:「妳要不要試著重視自己看看?如果妳能夠重視自己,或許就不那麼需要別人重視妳了。」 

隔天她跟我說:「我一發現我需要的是重視,就會一直流眼淚!」我告訴她:「那很好,因為妳以前都假裝自己不需要。現在妳知道自己需要了,那就可以開始選擇滿足自己。」 

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共通點都是:當發現對方滿足的是自己的什麼需要後,就意會到原來自己需要的並不是對方。 

那為什麼我們會誤以為自己需要對方呢?這就要講到第二點「人們錯把對方當成自己的需要」了。 

我們很常跟學生說:「不要錯把手段當目標。」意思是指:在做任何事的時候,都不要因為將專注力過度集中於正在執行的方法,而忘了自己的初衷。 

我有個學生一直很想長高。為了長高,她上網查了很多資料,還買了長高訓練課程。

有一次我問她:「妳為什麼一定要長高呢?」她說:「因為我想當model。」

我又問:「可是,當model 不一定要很高,不是嗎?如果是平面模特兒的話,妳現在的身高就可以了吧?」 

雖然當下她還是很堅持想要長高的想法,但過了一陣子,她跟我說:「我覺得想當model 好像不一定要很高。而且我也不是真的很想當model,我只是覺得很酷,我想跟喜歡的人一樣。」 

這個例子妳聽起來可能覺得很好笑,但談戀愛時執著於某個人身上,其實跟為了當model 而想長高沒什麼不同,只是乍看之下可行性高了一點而已。 

如果我們因為覺得很喜歡某個人,一心一意只想追到他,而忘了自己最一開始為什麼想要談戀愛,其實就跟為了當model 而努力想長高一樣。 

這也是為什麼第一點會告訴妳:執著是源自於我們不知道對方滿足了自己什麼需要。這個「被對方滿足的需要」,其實才是我們想和對方交往的原因,而「和對方交往」,只是滿足需要的一種途徑。 

講到這裡,妳可能還是一頭霧水:「可是對方就滿足了我啊,那如果我不跟對方交往,需要不就不會被滿足了嗎?」 

我舉個更簡單的例子,來闡述「需要」和「途徑」的不同: 

我很常問學生:「你需要上班嗎?」大家都會說:「需要啊!」這時我會再問:「你為什麼需要上班?」他們會說:「因為需要錢啊!」我說:「所以你需要的是錢,不是上班。上班只是你得到錢的策略。」 

如果不用上班就可以得到錢,誰還要上班啊?但如果我們誤以為自己需要的是上班,而沒有意識到其實錢才是重點,那麼不論上班再怎麼痛苦,我們都不會為自己找其它可以賺到錢的出路。 

正如上班是獲取金錢的手段,和某個特定人士交往,也是我們滿足某些需要的途徑。 

假設一個人的需要是陪伴,那麼和朋友、家人、伴侶、喜歡的人、寵物相處,或是上交友軟體和陌生人聊天,甚至去做公益,陪伴獨居老人或育幼園的孩童,都有可能滿足這個需要,這些作法就是所謂的途徑。

我們必須釐清需要和途徑的不同,因為我們理想中的途徑不一定永遠可行,但「需要」還是可以透過其它方法被滿足。如果拘泥於特定途徑,「執著」就會產生。

所以「執著」的由來,並不是我們的需要,也不是像人們說的只要無欲則剛就可以克服。人就是會有需要,只是我們是否能看清自己究竟需要什麼,並且試圖找出其它可行途徑。

要放下執著,最快的方法就是釐清自己的需要。只要搞懂「啊!原來我需要的是這個,而不是對方啊!」事情就會變得簡單。

書名:《愛情,不只順其自然2:練習被愛》

作者:亞瑟(AWE情感工作室共同創辦人) 

出版社: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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