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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要以愛自己為前提,雙方都要對關係中的自己滿意,否則分手是遲早的事

任何關係都是自己的投射,你以為自己喜歡的是關係裡的對象,那不過是喜歡在這段關係中的自己;你以為你恨的是對方,其實你恨的是自己。好的關係是需要各自對在這段關係裡的自己都滿意。

文:出色文化 圖:出色文化、tvN

一切要以愛自己為前提,雙方都要對關係中的自己滿意,否則分手是遲早的事

「你愛的這個我,我自己都不愛。」這句話到現在,我的感受也更深刻,一個人對自己不滿意,對自己充滿了厭倦甚至是厭惡,哪裡值得別人愛呢,又哪能好好愛別人。一個對自己的當下滿意的人是相當可愛的,反過來說,我奉勸大家遠離那種對自己現狀不滿意的人,或者說,任何人妄想透過愛上另一個人,來讓自己對自己滿意,往往都會落空。

人必須要經歷過這些才能理解這些,才能領悟到這些,等到多數人領悟到的時候,已經不再有可能性了,至少在愛情這方面已是無力回天了。所以,對自己也不是那麼喜歡的時候,還是守住單身為妙,不要害人害己。不過,人們往往也是在最不喜歡自己的時候,才特別需要去喜歡一個人,或是被一個人所喜歡,從而逃避掉現在的自己。

任何關係都是自己的投射

畢竟,每一個在戀愛中的人都是特別可愛的,可以暫時掩蓋自己對自己的不滿,要等到熱情冷卻,等到發現生活還是得再次面對自己,悲劇便重演了,這樣的自己仍舊不是那麼喜歡,你什麼都沒有改變,若結局是分手,那麼一場戀愛下來,你完全有可能更不喜歡自己了。我對這樣的自己深有體會,曾無數次上演這樣的悲劇,也才剛剛領悟,所以特別有發言權。

一個人提出分手的根源在於這個人不再想要有另一個存在的這個自己,他想和這個不滿意的兩人裡的自己分開,想要改變的其實仍是他自己,不滿意的其實是在這段關係中的自己。不過他自己未必知道,他以為不滿意的是這段關係的對象。而不想分手的人是不想與對兩人關係現狀滿意的自己分開,他喜歡的並非這段關係的對象,而是在這段關係中的自己,他自己同樣是不知道這個道理罷了。

記住真理:任何關係都是自己的投射,你以為自己喜歡的是關係裡的對象,那不過是喜歡在這段關係中的自己;你以為你恨的是對方,其實你恨的是自己。好的關係,深層次昭示出來的本質,是需要各自對在這段關係裡的自己都滿意,否則分手是遲早的事。

一個人的成熟,就是對自我價值認同

一個人對自己不滿意時,容易怪罪到身邊的人身上,這是人的自我認知上一個巨大的誤解,能自我反省並自我完善的人是少數,或是已經成熟抵達智慧的人。所以每個人都應該去成就對自己的滿意度,在戀愛關係上也應該盡量去認識,那種對自己滿意度較高的人,在一起的時候,應該彼此互相幫助以增加各自對自己的滿意度,而不是去破壞這種對自己的滿意度。

在現實生活中能明白並踐行這點道理的人很少。人們錯誤地把愛情、婚姻、親人、朋友都納入對自己的人生滿意度中,也就錯誤地轉嫁了自我實現、自我完善的責任,把自己的不如意,對自己人生的不滿意歸咎到別人身上,歸咎在伴侶、工作、事業、命運之上,這是人生最容易出現的謬誤,也是人生痛苦煩惱最多的來源。

一切事物只是認識自己的工具

一個人即使是一無所有,孤獨一生,也可以達成自己的圓滿,也可以成就自己的人生價值和對自己的認可。人對自己不滿意,總是寄希望於一個人、一件事的來臨,便可以讓自己對自己滿意,這是不可能實現的,人們卻對此抱有很高的希望,所以才會有極大的失望,並把失望歸咎是別人讓自己失望,是生活讓自己失望。

人們在年輕時不斷進行著這樣的循環,直到有一天發現唯有改變自己,一切才能有所改善,才算是找到了讓自己滿意的正確途徑。一個人只能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把不是自己的人和事物,納入自我的部分。人只能做自己的主人,「我」是一個絕對的主體,攜帶妻兒老小的叫「我們」。而任何「我們」,都只能由「我們」做主,非由我一個人做主。

你不可以攜帶「我們」去抵達圓滿,對於自己是一個完整獨立的個體這件事,人生得從成年開始,再拿出二十至三十年的時間,才能夠真正地認知,往往是從一系列慘痛的過往之中,撈出一個破碎不堪的自己,慢慢地修復,才能開始從孤獨中受益。我曾經寫過:「你若是破碎的,你所觸碰到的一切都將是破碎的;你若是完整的,世界就不再存在任何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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